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第4号河长令》精神,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2月16日南阳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朱是西,市长、市总河长王智慧共同签发市级第4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
本次排查整治范围重点为我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184条有行洪任务的河道,主要排查整治阻水建筑物、阻水片林、压缩河道行洪断面的交叉建筑物及侵占、缩窄河道等10类问题。要在2022年5月15日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总河长令要求,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要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拍、人工巡查等多种手段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明确县、乡级河长和县、乡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要加强考核问责。将此项工作纳入2022年度河长制考核,对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一经查实,将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河长、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司法保障。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机制,依法解决河湖治理难题,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