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着力解决了市民反映强烈的、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倡导市民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擦亮城市文明底色提供了基本遵循。”近日,渑池县检察院干警走上街头、走进社区,一边给大家讲解条例内容,一边将精心设计的宣传册发放到群众手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宣传条例内容,提高城乡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近日,渑池县在全县积极开展“学文明条例”文明实践活动,各乡(镇)、各单位积极行动、走街入户,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多元联动、上下同步、立体学习的浓厚氛围。
围绕“一”个主题。家园的美丽与和谐,既在于城市环境的外观形象,也在于市民内在的文明、教养和品格。该县抓住与全市同步开展“学文明条例”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的有利时机,以宣传为手段,以落地为目标,用好规定动作、设计好自选动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实施“两”大战略。该县紧盯条例落实难点,从宣传的方式和频次入手,采取集中宣传和月度宣传、规定动作和创新动作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知晓度,助推条例宣传贯彻实施。
覆盖“三”级单位。针对县、乡、村三级,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结合各自优势、各自特点和日常的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县范围形成学习、宣传、自觉践行条例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城乡群众养成文明习惯、树立文明风尚。
用好“四”大主体。动员各类志愿服务队、省级文明单位入单位、进社区,讲解条例颁布实施来促进文明行为落地的一些好做法和典型经验,进一步提高条例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积极组织身边模范人物和新时代好少年发挥引领作用,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向乡村开展“学条例 倡文明”活动,在全县掀起争做文明渑池人的热潮。
打造“多”种平台。在县域媒体开辟宣传专版专栏,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多密度宣传。各单位在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制作板面等常规学习宣传教育方式的同时,利用美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和LED显示屏、户外公益广告牌、“村村响”广播和“网上答题”等方式进行“微宣传”,打造全媒体宣传工作格局,在全县形成了学习、宣传、自觉践行条例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