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消息迅速引爆网络,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很多人认为,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房地产税即将到来的信号,那么究竟是不是这样呢?
首先,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则是将原来由不同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交由一个部门承担。
从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刚好已经过了整十年。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意味着经过十年努力,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
益科正润观察认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完善客观上有利于摸清房地产家底,对我国调控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能够为房地产税的出台奠定更为扎实的基础。可以说它是是房地产税的先决条件之一,但并不是开征房地产税的直接信号。
根据央行的调查报告,我国城镇居民家庭六成以上财富是房产,住房拥有率为96.0%,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占比为58.4%,有两套住房的占比为31.0%,有三套住及以上住房的占比为10.5%,户均拥有住房1.5套。
早在2013年,中央便首次提出对房地产税加快立法;2015年,房地产税法第一次明确进入中国人大立法规划;2021年3月,“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被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2022年3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进行,一些城市开展了调查摸底和初步研究,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该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益科正润认为,房地产税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是否开征房地产税,不仅仅是技术问题,也不只是立法问题,而是关乎一系列的社会和经济问题。而且,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复苏的紧要时期,房地产市场的困境尚未完全解除。也就是说,短期并不是开征房地产税的适合时机,长期来说,我国会更审慎稳妥地推进房产税试点和立法。
而长期来说,开征房地产税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而且随着个税制度的不断深化和完善,多种个人所得收入都将纳入监管系统。那么对于投资者,特别是拥有多套房产的投资者来说,必须正视这个问题。寻求专业人士,比如有着税务规划能力的家族办公室的帮助,厘清资产,做好税务筹划。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事先规划和安排,以及对资产配置的调节,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搭建税务架构、合理控制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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