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杨楼法庭庭长刘凯带领小史店镇调解员殷玉存、法庭调解员杨福安赶到方城县小史店镇某村村委,与该村支部书记刘永强共同对原告方城县小史店镇某村东、西、北三组诉被告刘某某、张某某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为当事人释法、解惑,并进行调解。
原告方城县小史店镇某村东、西、北三组诉被告刘某某、张某某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中,原告方城县小史店镇某村东、西、北三组将三组所有的荒山土寨发包给北组村民张某某,张某某后将该荒山土寨转包给被告刘某某,刘某某在其承包荒山内开采砂石出卖,双方产生纠纷。该案件涉及三个村民小组共约500余村民,双方矛盾较大,村民情绪激烈,系一个不稳定社会因素。
杨楼法庭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谨慎处理,多次走访群众,了解该纠纷产生的原因、过程、背景,当天上午杨楼法庭庭长刘凯、村支部书记刘永强,调解员殷玉存、杨福安与三个组的组长及村民代表促膝长谈,从如何维护群众利益、如何避免诉讼走弯路、如何依法正确行使自己权利等方面进行释法答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细心交流,三个组的组长及村民代表放下了成见,平复了情绪,对法庭深入群众的工作方式表示了认可,为案件下一步审理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方城县杨楼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为契机,在化解矛盾时,采取多元化解决纠纷方式,立足于司法为民,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把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切实做到听民声、解民忧、赢民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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