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关,是各类金融诈骗事件尤其非法集资活动高发时期。辛苦了一年的打工人拿到了劳动报酬、年终奖,手里有了闲钱存款,随之而来的投资理财需求也在增多。不法分子便瞄准这个“商机”,在年底“冲业绩”,趁机打着各类投资理财的幌子,以高利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普通大众往往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对各类非法集资骗局识别能力较弱,加上部分年轻人风险偏好比较高、自身经济实力不足,抱有赚“快钱”的心理盲目购买所谓“保本高收益”产品,很容易落入非法集资陷阱。为提升民众金融素养和防范能力,马上消费一直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的金融知识科普宣传,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下非法集资的新套路,以及如何防范风险保护好“钱袋子”。
认清非法集资“新套路”
近年来,打着各种旗号进行诈骗的非法集资案件高发,一些常见的非法集资套路,比如谎称民营银行、担保企业,虚构借贷平台、养老项目、教育机构等吸收资金或售卖原始股等。然而,随着互联网和新经济、新业态的不断发展,不法分子犯罪手段升级,非法集资不断披着“新马甲”出现,隐蔽性极强,让人难以辨别、防不胜防。
1. 打着“虚拟货币、区块链”旗号的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产品,承诺高息保本或其他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借机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实质仍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
2. 打着“消费返利”旗号的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以“零元购物”“购物返本”“消费即储蓄”“消费多少返多少”“买东西不花钱”为噱头,宣称“消费”后一段时间内可以分批次返还购物款,同时借助网站、手机APP等建设“消费返利平台”,以“拉人头”“介绍他人参与得优惠”等形式发展会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3. 打着“债事服务”旗号的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打着“债事咨询”、“化解债务”的旗号,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承诺收取咨询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通过以物抵债、现金分期等方式实现债权、代偿债务。并谎称缴纳解债金额30%—60%的费用后,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然而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债措施,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和收益,资金运转不可持续,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
4. 针对投保人员的“精准定向”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针对投保人员“精准”定向开展宣传,以其所投保险售后的名义,谎称办理补息业务,诱骗客户前往公司后,以更高收益项目诱导客户退保,并转为购买涉案公司的理财产品,从而达到非法集资目的。
但是面对层出不穷的非法集资“新套路”,大家也不必过度恐慌。因为无论不法分子以何种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其手段万变不离其宗。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段有以下四种:
1. 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2. 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
3. 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雇人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 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利用亲情关系,编造高额回报谎言,拉拢亲朋加入,扩大集资规模。
最后,马上消费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树立基本的风险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银保监会曾多次提示:在实践中,承诺保证本金的金融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看到广告中的“免费”“优惠”“稳赚不赔”“低成本、高回报”等字眼要高度警惕,自觉抵制诱惑,远离非法集资骗局,保护好自身“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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