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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22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驾驶证是开车的资格证,“持证”才能上路,这是法律明文规定,但现实生活中总有人心存侥幸,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依然开车上路。近日,南京江宁交警中队就查处一起驾驶证处于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时,江宁交警中队警力在江宁公安检查站执勤,一辆苏A3***N牌照小轿车被拦下接受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驾驶员施某神态不自然,言语支支吾吾。于是,执勤警力将施某带至检查通道内作进一步检查。经查,施某在2015年因饮酒后驾车导致驾驶证被暂扣,后来一直不处理导致驾驶证被吊销。当前,施某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
事实面前,施某不得不承认自己违法的事实。原来,施某要去外地办事,经过宁马高速公路清修服务区准备给车加油,结果清修服务区没有开放加不了油,他就在铜井出口下了高速,在铜井镇附近找到了一家加油站给车加完油后,跟着导航将车开到了江宁公安检查站,结果被查获。
交警对施某驾驶证吊销后继续驾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危害性与严重性,并将其车暂扣作进一步处理,等待施某的将是罚款1000元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江宁交警中队提醒,“失驾”人员虽具备一定驾驶技能,但已无驾驶机动车资格,“失驾”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在未重新依法取得驾驶证前严禁驾驶机动车。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