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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11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吴洋) 暑假期间未成年人的出行轨迹更为复杂多样,加上多数家长均需白天上班,因此未成年人独自出行的频次远远超过上学期间,如果选择了不符合自身年龄条件的交通工具则面临更大风险。这不,因为未满16周岁,两名同班同学违规骑行电动车先后被查。
前不久傍晚时分,南京交警六大队警力在建宁路执勤,结果短短几分钟先后查获了两名未成年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上路。经了解,交警发现两人分别是12岁和13岁,并且是同学,而且他们都知道未满16周岁是不能驾驶电动车上路的。交警询问后还得知,其中一名孩子提起告知了家长,家长同意后才骑车上路,家长还嘱咐孩子骑车时注意安全,殊不知,孩子骑上电动车时就已经是违法行为了。
现场,交警对两名孩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交警还通过语音通话对孩子的家长进行了普法教育,此时孩子家长才意识到自己安全意识淡薄,连连致歉。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但16至18周岁骑车不可以载人。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驾乘人员都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据介绍,暑假以来,交警针对路面查处和交通事故中发现的未达法定年龄骑车上路的情况,不仅现场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还重点做好家长约谈提醒,联合完善社会—家庭共同管理的要求。由于暑期是旅游度假旺季,未成年人出行频繁,家长要做好自家孩子的安全教育,机动车驾驶人也要注意礼让斑马线、减速观察横过马路的行人、非机动车,减少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