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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8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近日,南京江宁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景明大街辅道由南向北方向183号路灯杆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其中有一辆车翻了。
江宁交警中队警力立即前往现场处理,只见一辆丰田轿车“四轮”朝天躺在道路中央,车头、车顶、前挡风玻璃及车尾损坏严重,一旁停着的一辆“马自达”牌小轿车,左侧车头也是受损严重。交警立即查看双方驾驶员情况,所幸,因车上人员都系好安全带,均未受伤。
经查,丰田轿车驾驶员范某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见前方电动车行驶缓慢,于是向左道强行变道,导致与左侧车道内正常行驶的“马自达”轿车发生碰撞。碰撞后范某车辆又撞上路牙,造成翻车事故。
最终,交警依法判定范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为此,江宁交警中队提醒,车辆在转弯或变道前一定要先开启转向灯,注意观察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合适变道,而在变道时则要缓打方向,确保安全变道。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