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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20日讯(通讯员 曹玉从 记者 朱鼎兆)男子邱某晚上开车和朋友在一起聚餐,席间和朋友推杯换盏,很快就喝了四两白酒和几瓶啤酒,席毕,邱某联系了代驾,但代驾迟迟未到,邱某认为,现在已是晚间十点多钟了,交警这个时间不会上路查酒驾,于是心存侥幸的邱某便自行驾车回家,结果还是被交警抓获。
16日晚22时20分许,盱眙县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在盱眙县盱城街道金桂大道叉路口进行酒驾夜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皖MY****白色宝马轿车快行驶至夜查路口时,突然点踩刹车,放慢车速。这一可疑行为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怀疑,于是立即上前示意驾驶员停车,依法接受检查。民警在检查轿车驾驶员邱某的证件过程中发现邱某神情慌张,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酒味,怀疑其酒驾,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邱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0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邱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7.9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目前,邱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将面临刑事处罚,同时其C1驾驶证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