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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5月5日讯(通讯员 邵倩雯 刘健秀 记者 万凌云) “父亲是某市纪委副书记,母亲是医生,自己做市政工程,最近急需资金周转......” 凭借这套说辞,男子李耀先后骗得三名“女友”100余万元。5月5日,扬中市法院介绍,该院近日审结这起诈骗案,被告人李耀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关损失。
院方介绍,2022年8月,李耀在某交友软件上认识陆芹(均为化名),当得知双方都是扬中人后,两人便加上了微信好友。李耀告诉陆芹自己父亲系某市纪委领导,母亲在某医院上班,而自己离异,在常州做市政工程。渐渐地,两人相谈甚欢,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恋爱过程中,陆芹因为工作编制问题比较烦心,经常向李耀倾诉。于是李耀谎称自己某个亲属是某市高官,出点钱“活动”就能够帮助陆芹解决工作编制问题,陆芹信以为真,没多久就给了李耀10万元现金。过了几天,李耀以还需要10万元才能办理此事为由,又从陆芹处取得了10万元现金。
此后,李耀又以做工程资金遇到困难、有工人在工地砸伤需要治疗等理由,骗得陆芹共计70余万元。
直到一天,一个自称是李耀妻子的人打来电话,陆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尝到甜头的李耀没有就此收手,2022年2月—6月期间,李耀又以相同的套路,分别骗得被害人吴某和蒋某10万元、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耀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其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可酌情从重处罚。李耀部分退赃,可酌定从轻处罚。
法院综合案情和被告人认罪认罚等因素,依法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主审法官再次提醒,网络交友时,一定要仔细甄别对方真实身份,谨防陷入爱情骗局。同时还要注意,在争取合法权益、解决问题时,务必走法律途径、正规途径解决,不要寄托于托关系、走后门,以防被有心之人钻空子,人财两空。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