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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房屋进行拍卖,成交后相关人员拒不搬出,如何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将一处法拍房强制腾退并交付买受人,同时对阻挠房产交付的案外人采取强制措施,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张某和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发生诉讼,因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邳州法院依法启动对涉案房产的司法处置程序,裁定依法拍卖刘某与案外人共同所有的房屋一套。买受人以最高价竞拍成功后,案外人拒不交付并申请执行监督,法院依法审理后,驳回了其申诉请求。
拍卖房产成交后,案外人却拒不签收法律文书、拒绝沟通对话,拒不迁出涉案房产。邳州法院依法张贴迁出公告,责令刘某和案外人限期迁出该房屋,然而案外人依然拒绝交付房产。至此,为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涉案房产依法进行强制腾退。
邳州法院执行局出动7辆警车、30余名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人员按照既定的执行方案展开行动。为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法院联合辖区派出所及社区工作人员协助配合维护现场秩序,在公证人员等的监督和见证下,各执行小组对房屋内物品进行详细清点、登记造册、有序装车,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腾房公开透明。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经劝说无效后执行法警依法迅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经过执行人员五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涉案房屋得以顺利腾退完毕并交付买受人,该案最终执结。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