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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官司,我不打了!你们真的很负责,这次我心里的疙瘩是真的解开了!”近日,俞老太收到了来自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送来的7000元司法救助金,她激动地握住了检察官的手。
武进区院在办理这起行政检察监督案的过程中,坚持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前端的工作思路,统筹运用“上下联动+领导包案+带案下乡+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将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持续3年、历经3次诉讼的基层行政争议妥善化解,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2019年10月1日,武进区公安分局接到俞老太报警称,她与邻居老秦因琐事发生口角纠纷,后被对方用桃树枝打伤。经详细调查、伤情鉴定,武进公安分局认为证据不足,违法事实不成立,于2020年4月3日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书。俞老太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不予处罚决定书,经一审、二审均未获法院支持,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再审申请也被驳回。2022年8月1日,俞老太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武进区检察院依法受理该案后,全面审查案情,开展实地摸排走访,沟通听取案涉当事人、目击证人、行政执法、审判人员及有关单位意见,经分析研判确定,该案表面上看似不服判决,其根源在于俞老太与老秦之间因封堵房屋后宅基空地等矛盾引发的邻里积怨。考虑到该案事实证据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武进区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武进公安分局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俞老太申请监督的理由不能成立,于是将行政争议化解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
鉴于该案矛盾积怨较深,且历经多轮诉讼程序,当事人俞老太也始终坚持不愿和解,并表示若检察机关不能支持监督,将长期向相关部门寻求救济,单靠法律手段,难以消弭分歧。该院充分借鉴新时期“枫桥经验”,由分管副检察长包案处理,会同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先后两次赶赴案涉地村委,邀请村委、乡贤等共同开展释法说理,从法律法规、矛盾根源、诉讼负累、邻里感情等多角度、面对面向俞老太和老秦阐明利弊。最终,由俞老太之子全权代表签署了撤回监督申请书,并表示愿意息诉罢访。
在释法说理之余,承办检察官关心申诉人俞老太的生活状况,了解到其年逾八十,属农村低保户,曾因该纠纷受伤住院治疗,且多年来将大量时间精力用于诉讼维权,为此投入了较多费用,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彰显“法度之外、情理之内”的人文关怀,该院对俞老太涉案受伤医药费等支出依法予以7000元的救助,有效缓解了她的家庭困境。
“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新时期‘枫桥经验’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的生动映照。”武进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郑鸿璋介绍,武进区检察院自2022年以来,积极践行新时期“枫桥经验”,促成民事和解案件8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7起,真正做到了司法公正、监督有力、服务到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