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扬子晚报讯(记者 朱亚运)3月16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刊出公告,通报了《中国三峡工程报》原副总编孙某对江苏记者王广祥摄影作品剽窃案件的相关判决情况,督促孙某及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新华出版社履行相关法律义务。
王广祥介绍侵权案相关情况
法院审理查明,孙某原系《中国三峡工程报》摄影部主任、副总编,2001年5月,孙某在三峡偶遇正在采访移民搬迁的江苏南通日报摄影部主任王广祥,当孙某得知王广祥已在三峡采访多日,并已拍摄了不少鲜活的移民搬迁新闻图片后,请求王广祥帮助自己完成出版移民画刊。
出于对同行的信任,王广祥回南通后,向《中国三峡工程报》寄去了自己拍摄的17幅新闻图片。王广祥说,但此后,他从不同渠道发现,自己拍摄的这些图片,被孙某翻拍后并署上孙某的名字,用于申报评奖、参赛参展、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网络推介等,部分翻拍的作品还获得多个国家级奖项。孙某还将王广祥抓取的《三峡移民过大坝》新闻图片,作为自己的主打作品参与摄影“金眼奖”申报并获奖,取得中国新闻摄影学会颁发的证书和奖金。其个人简历和剽窃的《三峡移民过大坝》还收入新华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新闻摄影通鉴》辞典中。
王广祥认为,十几年来,孙某不仅靠这些作品博取了多种荣誉,还在平遥国际摄影大展上一次推出剽窃自己的5幅作品参展,多幅作品被以孙某的名义发表在多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中,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此,王广祥先后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等管辖法院起诉了孙某的侵权行为。经过审理,法院判处孙某的侵权事实成立。为此,孙某公开登报致歉并支付相关赔偿款。中央文献出版社在出版《梦想与现实的交响》一书中由于把关不慎,采用了孙某剽窃的多幅作品,也公开向王广祥登报致了歉。而法院作出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新华出版社承担法律责任的生效判决后,孙某和以上单位均未主动履行。为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3月16日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上刊出了公告。
近日,王广祥向记者介绍说,孙某对自己摄影作品的侵权时间跨度长、数量多,他将在相关法院继续起诉孙某冒名参加平遥国际大展等侵权行为。“不管时间多长,花费的财力和精力多大,也决不容许此类剽窃侵权的不法行为泛滥下去。”王广祥说。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