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南通市区的安女士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反映,她在南通一家美容店做美容时,因项目需要被美容师摘下项链,但未告知她项链放在何处,隔日换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安女士到美容店查找时,美容师承认摘下项链,却表示不记得放哪儿。随后,安女士向警方和消费者协会求助。经过调解,美容店老板愿意按照项链原价60%现金赔偿,安女士表示无法接受,要求全额赔偿。
3月7日上午10点多,安女士跟着朋友孙女士一同来到南通市崇川区皇家金殿美容生活会馆做美容,并被安排在同一个房间。安女士清楚地记得,躺下时,美容师告知其要把项链摘下,在安女士同意下,美容师摘下项链,但没有告诉她放在哪里。安女士表示,朋友孙女士当时也听到了自己与美容师的对话。随后,美容师中途离开,由店长为安女士继续做项目。项目完成后,安女士与朋友又在房间里聊天逗留了一会儿,然后直接离开了美容店。期间美容师和店长并未进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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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安女士换衣服的时候发现项链丢失了,随即让朋友找到美容店。“问起美容师时竟然说什么都不知道了,什么都忘了。”安女士无奈地表示,到美容店后寻找项链无果,美容师也记不起来了,所以只能选择报警。安女士表示,民警询问美容师时,美容师承认把项链摘了下来,同时也没有提醒安女士放在何处,但随后又有些支支吾吾。“按照美容店的服务流程,项链应该放在首饰盒里,但美容师却记不清楚是否放了。”安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十分确定就是在店里丢失的,并要求美容店负全责。
据了解,安女士丢失的是一条价值11084元的白金项链,是十年前结婚时丈夫送的结婚项链,自己十分珍惜这条项链。由于事发时安女士穿着的是一件高领毛衣,民警通过调取监控,无法辨别安女士是否佩戴项链。同时,做项目的房间里没有安装监控。
3月10日,美容店的葛老板与安女士相约到派出所调解。警方调解建议,由店家赔偿50%。但店家不能以现金方式赔偿,而是以礼品、美容卡等价交换。对此,安女士表示不同意,要求按照项链原价赔偿。
“有一点可以肯定,只要顾客戴了项链,员工一定会把它摘下来,存放在固定的首饰盒里。”美容店老板葛女士十分确信地告诉记者,这是店里的工作流程,为了防止遗忘东西,顾客所有的眼镜、戒指、项链之类的物件都会被放进首饰盒里。
葛老板同时告诉记者,安女士戴了眼镜,自己摘下后放在旁边,美容师看到后把眼镜放到了首饰盒里。“眼镜你拿了,项链为什么没有拿。”葛女士觉得如果项链在首饰盒里,安女士应该会看到。所以葛老板觉得,从发现到寻找隔了近两天时间,安女士是什么时候丢失的并不清楚。
“我为什么愿意承担一半责任,因为顾客万一忘了,后面还有人进来,被人家拿了,说不清楚。”每天因为店里的人流量较多,葛老板还认为,不排除会不会被后面的人拿走。葛老板表示,安女士第一次来店里,自己也不想因为一条项链把自己点的口碑败坏。“我们开店多年,都会帮老顾客收好东西,如果承担全部责任却是有点委屈。”
但安女士始终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另外的损失,“毕竟项链是在美容店丢失的,店家怎么能这样欺负消费者呢?”
安女士的照片上佩戴着这条白金项链
在双发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安女士找到了南通市消费者协会。经过消协相关负责人调解,店家愿意以项链原价60%的现金进行赔偿,但安女士依旧无法接受,要求全额赔偿。
消协相关负责人认为,这起民事纠纷有些特殊,没办法证明项链是如何丢失的,从什么时候开始丢失的,而且是隔了一天后才发现的。“作为消费者协会,我们肯定要帮助消费者,所以我们与美容店老板联系调解,她答应以现金方式补偿60%,但消费者安女士依旧不同意。不同意的话,可以走司法诉讼的途径,或者其它合理的途径。”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美容店应该承担起保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的保障义务,一般的服务性的场所,对于消费者的贵重物品,还需要提供一些提醒。
截止记者发稿时,美容店老板并未主动找安女士进行赔偿,对此安女士表示十分心寒。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朱亚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