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4日讯 (通讯员 陆裕顺 记者 王国柱) “纸棺”,又称“一次性火化木棺”“环保木棺”,用硬质的瓦楞纸板或三合板等材料制作,用于摆放遗体,可随遗体一起火化。近日,先后盗窃300多只“纸棺”的崔某某投案自首。
“纸棺”
“十多年了,仓库大门从没上过锁,从来也没有丢过呀,一般人都觉得这东西晦气,谁偷这东西呀!”吴先生在泰兴市新街镇租用了一幢二层厂房经营包装产品。去年12月,由于特殊原因,殡葬业务量大增。当月28日,工人发现二楼仓库突然空出一片区域——苏南某地订购的“纸棺”在发货时少了30只。在场的人大惑不解,明明前一天下班时就点清、码放好了,是不是发错货了?厂里的厢式货车没出过大门,谁干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问了一圈,门卫值班的老大爷说,当天凌晨时分有一辆货车进出过厂区,装货还是卸货就不知道了。1月13日,吴先生到泰兴市公安局新街派出所派出所报案。
崔某某指认盗窃现场
民警来到厂区,对现场进行踏勘,由于进出人员多,报案迟,根本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门卫大爷告诉民警,厂区就是个大杂院,有包装厂、环保设备厂、服装厂和家具厂,四家工厂共用一个大门。平时送原料、运产品,人员、车辆进出频繁;为了确保用电安全,工人下班后,会断开电源总闸。由于临近春节,各个厂的出货量大,有不少车辆就在厂区里停着,等着装货。案发当日的凌晨,确实有一辆卡车进出过厂区,这种情况平时也经常发生,所以没在意。
调查中,民警了解到,“纸棺”不是很重,但体积大,主要面向苏南、浙江销售,只批发不零售,送货时用厂里的厢式货车,一次能装40只左右,如果运走30只“纸棺”,小车肯定不行。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调取了工厂大门外的路面监控,对案发时间段过往的车辆逐辆排查,很快一辆“解放”牌货车进入民警的视野。
货车司机反映称,他在物流平台接单后,一名自称“崔老板”的男子,让其凌晨到厂里装货,运往浙江平湖,运费1600元,到了交货地,他才知道这趟货拉的是“棺材”,为此“崔老板”还给他发了168元的“红包”去去晦气。
当晚,货车司机来到派出所,通过照片辨认,吴先生确认,司机口中的“崔老板”就是包装厂10月份离职的员工崔某某。联系上崔某某后,他在电话中承认了自己的偷盗行为,表示自己在重庆处理私事,节后会到派出所投案。
2月2日,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到新街派出所投案。据其交代,2021年2月经朋友介绍,他到吴先生的包装厂担任专职司机,每次出车都是吴先生通知他去。去年10月25日,吴先生通知他不用出车了,在厂里打打杂。因不满突如其来的变故,10月26日崔某某主动辞职。
熟门熟路,了解厂区情况的崔某某27日晚即实施了盗窃,偷偷运走了20多个“纸棺”。此后的两个月间,他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买家、在物流平台下单、偷开厂里的厢式货车等手段,先后作案多次,以每只便宜30—100元的价格,共盗卖了300多只的“纸棺”,获赃款8万余元。
据民警介绍,崔某某工作之初,因为手脚勤快很快得到了吴先生的信任,工资也从6000元涨到了7500元,每次出车还能报销2000元的各种费用,但其不满足于现状,在送货时曾向买家表示,自己有货源,价格比吴先生的便宜,有需要可以联系他。吴先生曾有所察觉,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