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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2月24日讯 (通讯员 申丽 贾宏伟 记者 王国柱)在不少人眼里,全职妈妈是个“闲差”,不用朝九晚五辛苦上班,每天就是哄哄孩子,玩玩手机,逛逛街,对家庭收入的贡献几乎为零,事实真的如此吗?2月21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位全职妈妈遭遇车祸,主张误工费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泰州的刘女士是一名90后,曾是一名办公室白领,怀孕生子后在家当起全职妈妈。2021年5月,刘女士某日骑电动车外出买菜途中,在当地天虹路与梅兰西路交叉口处与兴化市人袁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刘女士受伤,两车受损。
经泰州交警部门认定,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女士无责任。刘女士治疗终结后,就其各项损失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刘女士遂将袁某和保险公司诉至高港法院。庭审中,双方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均无异议,但对误工费存在较大分歧。
原来,事发时,刘女士刚辞去工作不久,在家全职带娃,保险公司认为其没有工作,无经济收入,故不应赔偿误工费。
高港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发时,刘女士虽没有正式工作和固定收入,但具备劳动能力,且其作为全职妈妈所承担的各项家务劳动,不仅是具体劳动的外在呈现,也凝结着抽象劳动的隐形价值,应与其他劳动同等对待,并据此赋予其一定的经济价值。该院酌情参照刘女士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月平均收入,支持了其误工费1.2万元的主张。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