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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扬子晚报网2月22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湖熟街道太圩围堤路段处,发生了两辆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需要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接到报警后,江宁湖熟交警中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现场。民警在事故现场看到,一辆小轿车停在道路的右侧,其车头右侧与路灯杆发生了碰撞,导致其车身左侧受损及车头右侧受损。而在前方数米处,一辆小轿车停在西向东的车道内,其车头右侧受损。
面对交警的询问,前车驾驶员刘某讲述了事发的经过。据刘某介绍,事发时,自己驾驶轿车沿太圩围堤由西向东行驶,在接近事发地点时,发现前车向左变道,但其右侧空当较大,于是自己便加油门从该车右侧超车。
然而,当刘某刚将方向刚一打过来,突然发现在右侧的路边停放了一辆轿车。而前车刚刚是为了避让这辆停放的轿车,才突然向左变道。发现前方意外的刘某,赶忙急刹车,并向左侧打方向避让,但因距离太近,刘某的车头右侧撞到了停放车辆的左后侧。因撞击力过大,将停放的车辆向前推移,又撞到了路边的路灯杆上,造成该车两头受损。
交警经勘查认定,刘某违反了左侧超车的规定,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将承担主要责任。目前,该事故仍在进一步的处理之中。
交警提醒,超车应当从前车左侧超车。在接近前车前,要通过距离差观察前方路况是否具备超车条件。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