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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2月15日讯(通讯员 孙玲玲 记者 张可)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并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日前,一辆满载建筑垃圾的电动三轮车驶入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某拆迁工地内,正欲偷倒时,被泰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巡查队员抓个现行。
执法人员现场查处偷倒车辆
当天下午,泰山大队巡查队员巡查至泰西路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缓慢地向东门拆迁工地驶去,车上堆满了十几袋物品,凭借着工作经验,巡查队员紧随其后准备一探究竟。
只见驾驶员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拆迁工地内,随后将车上物品一袋一袋往下搬。经查,十几袋均为建筑垃圾。在铁证面前,驾驶员坦陈这些建筑垃圾是家里翻新产生的,为了省点钱,所以决定铤而走险,本想着周末执法部门休息,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
执法队员向驾驶员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当场开具了《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对偷倒的垃圾进行清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