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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2月14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张真庆) 近日,经鉴定血检结果显示,驾驶员张某血样检测乙醇含量为96.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据介绍,因驾照还在实习期,该驾驶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面临相应刑事责任。
此前,南京交警一大队组织警力在玄武大道开展夜查时,驾驶员张某经过检测疑似饮酒,随后被要求下车配合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吹气数值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询问得知,张某下夜班和朋友聚会期间喝了4瓶啤酒,聚会结束后,考虑到朋友等会要离开南京赶火车,且外面又比较冷,他觉得自己又比较清醒,就提出开车送朋友去车站,没想到在送完朋友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
交警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核实发现,张某去年5月份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还在实习期。目前,张某的血液鉴定已有结果,其血样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96.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张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面临相应刑事责任。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