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在寄递公司工作的便利条件,客服王某认为“专业对口”,监守自盗,赚起了贩卖客户个人信息的“外快”,还把妻子一起拉下水,短短两个多月获利24万余元……日前,经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某、董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二年不等,各并处罚金20万元至5万元不等。判决后,2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检察官出庭公诉
以为天上掉馅饼
【资料图】
丈夫拉妻子一起卖信息
1996年出生的王某,初中毕业后就一直辗转在汽修店、饭店、工厂打工。2020年10月,王某入职某大型寄递公司,在该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担任全国客服,每天负责答复客户咨询、处理问题订单,工作忙碌但也充实,收入还算稳定。
2021年5月,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在网络上浏览公司相关贴吧,看到有人发布消息“有某寄递公司的客服吗,加Q一起发财啊”。“兄弟,我是某公司全国客服,贴吧来的。”王某心生好奇,加了对方留的QQ号码。
屏幕另一头的周某收到好友申请,立刻心领神会加了王某:“根据我的要求帮我查客户寄递信息,我按照每条7元至1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王某一听有如此高的收益,当即就心动了,答应了对方。之后,王某除了在公司正常上班,还要避开同事,偷偷按照周某的要求查询信息。2021年6月,因疫情原因,公司允许部分考核靠前的员工申请居家办公,王某因平时工作表现良好,获得批准。为了方便工作,公司特地给王某连接了内网专线,并提供专门电脑供其使用。
谁料,这给了王某可乘之机。由于查询的信息无法直接导出,需要手动把信息一条一条地打出来,王某既要完成公司派单又要查询大量信息,有些难以应付,为此他拉上待业在家的妻子董某一起“赚钱”。
为了不打扰家人,王某让妻子董某专门租了一间车库,配置了电脑等物品用来“办公”。夫妻二人分工协作,王某负责和买家保持联系,董某则按照要求查询信息并汇总。一天下来,二人最多的时候能查询上千条信息,卖出后能赚到9000余元。
提前介入
引导侦查固定犯罪证据
2021年7月29日,如皋市公安局接到举报,称王某所在公司有客服贩卖寄递信息。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很快锁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董某主动投案。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身份信息又将买家周某等人(另案处理)抓获归案。经审查,王某夫妻非法出售的信息含有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买家购买这些信息用于推销产品,信息类型属于普通公民个人信息。
由于案件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未能全部提取,2022年3月,如皋市检察院应公安机关邀请提前介入该案。“买家和王某之间素不相识,经济往来全部为贩卖信息所得。”检察官向侦查人员提出以违法所得认定王某等人构成犯罪的思路。经查,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王某和董某二人非法获利共计24万余元。经过释法说理,二人主动退出违法所得8万元。2022年5月30日,如皋市公安局以王某、董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全面履职
刑事民事行政三责同追
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如皋市检察院组成由刑事检察官和公益诉讼检察官共同参加的跨部门办案组。
在刑事责任方面,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前通过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释法说理,督促王某、董某退出其余16万余元违法所得,并依法提出适当的量刑建议。
在民事责任方面,因二人侵犯了众多主体的人身权利,触犯了刑法,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6月30日,如皋市检察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前,二人自愿全额缴纳24万余元公益诉讼赔偿金,检察机关撤回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
在办案的同时,由于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公司负有监管责任,检察机关向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收到建议后,邮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后整改到位。
持续推进溯源治理
督促寄递企业合规经营
2022年8月9日,如皋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联合邮政管理部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辖区内寄递企业代表旁听庭审。同年8月30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对王某曾经任职的公司进行走访,了解公司监管机制和运行状况。“公司虽有专人巡查,但重点检查的是8小时工作时间内是否完成规定的派单,对异常查单关注不到位。”公司章经理向检察官介绍,“而且我们也没想到王某的这种行为是触犯刑法的,我们以后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针对该公司在经营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检察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收到建议后,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居家办公审核、员工查询权限配置等规章制度,定期将监管小组运行情况及异常查单排查情况向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通报,从源头堵塞寄递信息监管漏洞。
文字 卢志坚 卞雯雯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