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26人组成盗墓团伙,在全国多地盗掘文化遗址和古墓,致使被盗古墓葬受到一定程度损伤,偷走1500余件文物、国宝,其中春秋时期的编钟等二级或一级文物就7个……据了解,由于该组织是一个具有勘验、爆破、盗掘、倒卖等明确分工、组织庞大、手法专业的特大盗墓团伙,该案被公安部2021年1号文物案件挂牌督办。近日,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法院对涉案的26人作出判决,其中5人十年以上刑罚;5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刑罚;16人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刑罚;均并处罚金。26人中,仅3人适用缓刑。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庞某某直接或间接多次组织多名被告人到江苏境内实施盗掘。”庭审现场,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法院对案情基本情况做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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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2021年2月2日,宿迁市泗阳县三庄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当地村民发现,田头一片冬小麦有明显被人踩踏的痕迹,民警对现场勘验后发现,案发地点正处于泗阳三庄汉墓群保护区的范围内,属于泗水王陵,是古泗水国的重要遗址,分布于东西2500米、南北7500米的范围内,区域内探明的墓葬有70座,2013年3月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三庄汉墓群区域范围广,古墓葬众多,且规格较高,一直以来都是盗墓者垂涎的“风水宝地”。
所谓的“踩踏痕迹”其实是盗墓者用洛阳铲打的“盗洞”。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上报后,宿迁警方第一时间和宿迁市文保单位取得联系,到现场勘查、勘验,进而发现,这片看上去只有一个小“圆孔”的麦田,地底下其实已经被掏空,确定了现场有明显盗掘痕迹。
警方在周边排查后发现,周围有水桶、手套、木板等作案工具,并在附近河沟中找到了被转移的泥土。警方通过对周边道路监控逐帧分析研判,确定这是一个手法专业、分工明确、隐蔽性强的盗掘古墓葬团伙。
有组织者选址、勘探,有爆破手对墓葬进行爆破,有专人盗掘,事后还有专人将文物送到“黑市”出货……层层梳理后,警方确定,该案的背后是一个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的特大文物犯罪团伙。
随后,公安部将此案列为2021年1号文物案件挂牌督办,并和国家文物局联合派出专家赶赴宿迁,现场指导案件侦办和文物保护工作。
警方查明,嫌疑人在徐州“接头”,有安徽、山东、河南等地的犯罪嫌疑人参与。在组织了相关警种共100多名警力参与后,警方先期抓获了20多名犯罪嫌疑人,追回各类文物1500余件。经南京博物院鉴定,这批被盗文物中,有2件为国家一级文物,5件为国家二级文物。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5人十年以上刑罚;5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刑罚;16人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刑罚,均并处罚金。此外,26人中,仅3人适用缓刑。
“26名被告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的行为破坏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根据指控事实表示,这些还应当承担赔礼道歉及修复等民事责任。
对此,法官表示,在追究被告人相关刑事责任的同时,国家公权力即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要求被告人在省级以上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让社会公众知晓此类犯罪的严重危害性的同时,引起社会公众对文物保护的广泛关注。并通过要求被告人承担相应的费用,修复已遭受损害的保护区或者文物,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对文物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该案宣判后,26名被告人对在省级以上媒体上赔礼道歉均无异议,其中,被告人张某某自愿支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的看护费用二万元;被告人周某某、田某某,自愿支付古墓葬填埋费用二千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通讯员 胡彦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