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边程壹 通讯员 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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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一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的旺季,也是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高发期,在利益驱动之下总有人铤而走险,想通过非法运输贩卖烟花爆竹谋取利益。
1月4日,桐庐县公安局瑶琳派出所在工作排查中发现,辖区有一家商店存在非法存放、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瑶琳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查处,发现东琳村店家周某的二楼仓库内存放着大量烟花爆竹,不宽敞的空间里还存放着各类杂物。
“仓库存放大量烟花爆竹,而且没有任何消防安全设备,周边都是居民。冬季天气干燥,如果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章斌立即查处该批烟花爆竹,共查获“开门红”“大吉大利”“亿万富翁”等多个品种100余箱。
据店主周某交代,眼看年关将近,想到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到了,便购买了一批非法烟花爆竹存储在自家仓库里,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查到了。
因周某私自在自己经营的商铺中存储非法烟花爆竹,其行为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
目前,桐庐公安已依法对周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是危险物品,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任何人决不能非法经营、买卖。年关将至,请广大居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确保燃放安全。
同时,希望大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非法买卖、运输、存储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