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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某接受检察官调查
连云港市东海县一男子钱某上厕所捡到一串钥匙后,尝试在附近打开一间库房,随后多次盗窃该库房内电缆,甚至还打电话让老婆开车前来一起帮忙。最终,钱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判刑。
“一个多星期没来仓库,里面的电缆竟消失了一大半 ......”2022年6月,东海县公安局接到杨某报警称,其仓库内电缆被盗。根据杨某提供信息,警方迅速将嫌疑人钱某锁定并将其抓获。钱某对自己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妻子支某也参与其中。
原来,2022年6月的一天凌晨,钱某心情烦躁,辗转难眠,便骑着电瓶车外出散心。“中途我在医院附近一公厕洗手时发现洗手台上有一串钥匙,我知道医院对面是一排库房,就想着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捞到点好东西。”这一碰运气,碰的钱某满心欢喜,他顺利打开一间堆满钢管、电缆等物品的库房。钱某见状,立马撸起袖子开搬。考虑电瓶车承载量较小,钱某无奈只搬了两捆电缆,并于当天下午找到一家废旧物品收购店,以505元的价格将偷来的电缆卖掉了。
尝到甜头的钱某,第二天再次来到这间库房,打开门搬走两大蛇皮袋的电缆,这次钱某卖了2000元。连续得手让钱某胃口变大,第三天凌晨,他又来到老地点,东张西望没问题后,给妻子支某打电话,让其骑电动三轮车过来。“大半夜他突然让我骑车过去,我也不知道什么事就过去了。”嘴上说着不知道,动作却很诚实,支某帮钱某搬了300余斤电缆线上车,这300余斤电缆最终卖了6050元。
库房主人发现失窃报警后,钱某与支某双双落网。经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讯问并充分释法说理后,钱某与支某最终认罪认罚。因支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无前科,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东海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2022 年11月17日,东海县检察院以钱某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判决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通讯员 张婷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凌飞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