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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间,犯罪嫌疑人顾某某在位于无锡市惠山区其经营的废品回收站内,明知他人将窃取的赃物予以销售,其仍收购20余次,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5万余元。无锡市某区检察院审查认为,顾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归案后对犯罪故意予以否认,在侦查和审查逮捕阶段均拒不如实供认收赃时间、数额,且案发前有逃避侦查行为,如果不批捕,其可能毁灭证据或者串供。2021年12月30日依法批准逮捕顾某某,同时制发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继续取证。
犯罪嫌疑人顾某某被逮捕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进,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定案证据均已取证到位;经对补强证据的一一开示,顾某某认罪态度发生转变,自愿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且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其丈夫身患癌症正在住院治疗,儿子大学在读,家中全靠顾某某负责照料。经综合调查评估,2022年1月14日,检察机关建议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侦查机关采纳建议变更为取保候审,并依托“云羁押”监管平台,实现“云上监管”。顾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发生脱管漏管情况,保障了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6月15日,顾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为破解非羁押人员监管难题,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依托自主研发的“云羁押”监督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电子手环数字定位、电子围栏等功能,设置外出报备、行程识别、积分管理、谈话教育、检警互动、可视化管理6大功能模块,涵盖被监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义务。平台将被监管人员动态轨迹自动纳入后台监管,一旦发生被监管人强行拆除、离开管控区域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形,自动启动双向报警功能,实时向检察官和民警发送提醒短信;同时,平台配置了外出报备功能,被监管人员若请假外出可在线上提出申请,办案人员通过线上进行审核审批,用数据技术把“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变为现实,由线下“人盯人”变为云上“一对多”。
检察官介绍,近年来,随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刑事羁押人员数量持续下降,非羁押人员数量持续上升,如何科学有效监管是现实难题。检察机关通过适用“云羁押”数字化监管等羁押替代性措施,避免非羁押犯罪嫌疑人脱管漏管,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