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5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公安分局麒麟交警中队接到一市民报警,称在该中队辖区运粮河西路上,发生了一起汽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受伤,需要交警帮助。接到报警后,麒麟中队勤务指挥室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周边警力赶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询问电动车驾驶员朱某的受伤情况。在得知朱某虽摔倒受伤,但并无大碍,民警赶紧安排警力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组织现场车辆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恢复道路交通秩序。
通过驾驶员冯某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影像以及周边道路视频监控,民警发现这是一起因骑行电动自行车借快车道超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图为行车记录仪拍下事发的瞬间
图为行车记录仪拍下事发的瞬间
事发时,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朱某在骑行电动车超车时,向左变道进入快车道时,并未发现左侧冯女士驾驶的轿车。在撞击到冯女士车辆的右后侧时,朱某失去平衡,导致车辆失控摔倒受伤。
针对朱某的这一行为,民警在事故现场对朱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朱某也深感自责,并向民警表示以后不会再犯。
最终,民警判定由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朱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朱某不仅要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还需要赔付冯女士的车损费用。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