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记者从安阳市民政局获悉,今年起,全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050元,集中养育孤儿由每人每月1350元提高到14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予以同步调整,惠及全市千余名孤儿。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提高孤儿的生活质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将全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至1050元,集中养育孤儿提高至1450元,分别增长了10.5%、7.4%。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结合“政策宣传进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等活动,加大此项惠民政策宣讲力度,做好精细服务、精准保障,落实“放管服效”改革各项措施,及早发现、及时认定,落实好政策落地“最后一米”。同时完善退出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还将加大对各地预算执行、资金发放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