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许昌市物业服务项目夏季汛期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避免大风、雷电、暴雨袭击时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市住建局提前部署安排,要求各县(市、区)做好物业服务项目夏季防汛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防汛机制。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健全落实防汛案例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建立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在汛期来临前开展防汛抢险、人员疏散等演练。强降雨期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人员全员上岗,项目经理在岗值班,切实做好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汛期安全。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防汛意识。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即时安排部署本辖区物业服务项目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明确防汛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防汛相关知识;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收集天气预警资料,通过小区电子滚动屏、宣传栏、微信群等形式,加大对防汛内容、防汛注意事项、防汛有关规定等方面的宣传。
三是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所有物业服务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对小区落水管、排水管道等进行疏通和清掏,对损坏的窨井盖进行更新,确保排水畅通;对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小区大型树木进行防护、加固和修剪;注意停车场的隐患排查,防止雨水倒灌问题。
四是按照标准,配齐防汛物资。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地下室和地下车库数量配备防汛沙袋;要按照服务小区地下室及地下车库的容量购置合适的抽水泵,并配备必要的雨鞋、手电和铁揪等防汛物资。
五是积极配合,加强配电设施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发改、电力部门,开展既有住宅小区地下配电设施防涝迁移改造或防涝加固工作;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住宅小区配电房的日常隐患排查、汛前检查和预案演练,落实防汛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