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13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王立) 4月11日,南京交警七大队组织警力在栖霞大道设卡开展夜间酒驾查处行动,凌晨0点左右,一辆苏C小型轿车驶入卡点,交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刘某身上散发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交警询问得知,刘某此前和同事喝了酒,之后找了代驾又去和女友小聚。聚会结束后,刘某考虑已经深夜让女友一个人回家不太安全,觉得自己酒也醒的差不多了,就心存侥幸驾车送其回家,不料途中被查获。
交警表示,刘某完全可以选择代驾服务安全将女友送回家,眼下,自己要面临法律的严惩。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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