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人社局召开了《开封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法制审查研讨会,市人社局政策法规调研科、劳动关系科负责同志,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参加研讨,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3月份,市人社局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并在省司法厅来汴调研规范性文件管理中代表市直部门进行发言。
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中,市人社局遵循“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的原则,抓好一个关键、把好三个关口、坚持四个严格,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工作。
抓好一个关键,做到高位推动
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工作,把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工作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有力抓手,定期听取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工作的汇报并就工作开展情况作出安排部署,大力推动规范性文件专项工作。局党组要求凡是以市人社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政策法规科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严格遵守决策程序、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明确制定程序,把好三个关口
严格制定程序,印发《开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开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了规范性文件的发文主体、发文文种、审查程序和备案制度,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出台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在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工作中,注重把好“三个关口”,做到审核严谨。
一是把好初筛关。所有待印发文件首先由市人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凡是疑似规范性文件的均转给政策法规科审核,防止错审和漏审。
二是把好重点关。对市人社局承担的职责职权进行分类分项,对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较多的职能科室,如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就业创业等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审核的重点。
三是把好审核关。坚持把合法性审查贯穿始终,注重运用“四个把握”(把握内容的合法性、把握内容的合理性、把握实施的可行性、把握实施的针对性)和“四个要求”(目的清晰,用语准确,措施具体,易于操作)的方式审查。同时,充分发挥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听取其意见,做到严格审核。截至目前,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共审查5份规范性文件,提出31条法制修改意见,确保所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表述严谨、文字精练、准确无误。
坚持规范管理,做到四个严格。
一是严格档案管理。对规范性文件,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和存档,逐一编排目录,方便查询和使用,并定期进行更新,坚决做到档案健全、分门别类,为查询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精准的服务。
二是严格控制数量。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不再重复发文;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的一律不发。
三是严格备案公示。做到有件必备,坚持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按要求及时上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同时落实发文目录月报送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截至目前,共报备了5件规范性文件,无一被退回或要求补充要素的现象发生。经抽查,发文目录月报送全年无漏备文件。
四是严格全面清理。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分别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及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并按时报送清理报告。截至目前,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6份,其中继续有效46份,应予废止0份,清理结果均及时在局官网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