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30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夏文娟) 近日,南京汤山交警中队接到市民刘先生报警,称自己的车在圣汤大道被追尾,现在责任无法认定,需要交警前来处理。
交警立即赶往现场,经对该起事故调查,刘先生驾驶车辆实线变道,导致后方车辆躲避不及,造成追尾事故,刘先生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刘先生回去跟朋友聊起该事故,朋友们都表示被追尾应该是无责方,于是他拨打“12345”热线,表示车辆被追尾,通常都是没有责任的,这次事故交警却判了自己的主责,实在想不通。
中队工作人员了解事故详情后,向刘先生解释,虽然他的车在事故中属于被追尾车辆,但事故是因为其驾驶车辆实线变道造成的,并非单纯的车辆追尾事故。经过一番解释后,刘先生最终认可了交警的判定,并表示以后驾驶车辆一定守法规范出行。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