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企业成长壮大,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近日,新乡市印发《新乡市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行动方案(2022年~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力争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让最高500万元的“实打实”奖励,促进市场主体多起来、好起来、活起来、强起来,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根据《方案》,2022年,我市力争新增“个转企”350家、“小升规”600家、“规改股”20家、“股上市”2家至3家。到2024年,力争累计新增“个转企”1000家、“小升规”2000家、“规改股”60家、“股上市”8家至10家。具体来说,主要包含四个方面:
一是“个转企”及时高效。建立“个转企”重点培育清单,开通“个转企”工商登记绿色通道。“个转企”按照变更程序办理,实施“先照后证”,同时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延续认可转型前获得的荣誉及文明诚信、各类许可;严格落实国家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市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鼓励金融机构将持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的“个转企”企业,作为储备客户,优先满足融资需求。
二是“小升规”应入尽入。按照不低于发展预期数的1.2倍,建立“小升规”重点培育清单,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小升规”企业享受资金扶持、融资服务、财政奖补、产品推广、项目用地等政策优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升规”企业的金融支持。突出工业、建筑业、批零住餐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对首次入“四上”企业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资质建筑企业最高给予奖励20万元,批零住餐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最高给予奖励15万元。
三是“规改股”有序推进。建立“规改股”企业培育库,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新设立以上市为目的的股份公司,支持纳入市级上市后备资源库的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妥善处理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城乡规划、土地房产、项目立项、税费缴纳、股权确认、证照补办和行政许可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企业改制过程中,对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应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改制成本。鼓励符合条件的改制企业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积极推动改制企业扩大直接融资,为企业提供精准化金融服务;针对改制企业发展需求,创新个性化、定制化金融产品服务。
四是“股上市”实现突破。建立“股上市”企业培育库,对在境内沪深交易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原新三板精选层)上市的企业,按时间节点奖励500万元;对在香港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等境外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奖励3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100万元;企业后续实现上市的,按照上市奖励标准补奖差额;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交易板挂牌交易的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和30万元。
《方案》还明确了持续优化服务保障,专人帮扶指导、落实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培育入统工作,规范培育流程、专项培训辅导、依法严格管理,确保应入尽入、应统尽统等具体措施。下一步,市工信局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将政策精神传达至各类市场主体,提振发展信心、增强企业活力。同时,结合自身职能,聚焦工业企业“小升规”工作,分别建立“幼苗库”(重点企业培育库)和“种子库”(后备企业培育库),构建企业梯次培育格局,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促进工业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