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来自河南沁阳市王召乡张发展、崇义镇宋利军等务工人员将写有“做人民满意公仆,为民工排忧解难”“讨薪维权持正义,为民服务见真情”的两面锦旗送到了劳动监察大队,感谢沁阳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为他们讨回了拖欠两年的工资。
2月17日,张发展、宋利军等23名务工人员投诉沁阳市鼎泰公园府建设工程拖欠他们30万余元工资多次讨要未果。接到投诉后,大队长李志强高度重视,随即指派监察员韩晶、谢华负责调查处理。经调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包工头,因双方工程款存在争议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到问题原因后,劳动监察大队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施工总承包单位5天内清偿拖欠的工资,最终张发展、宋利军等23名务工人员拿到了工资。
近年来,沁阳市劳动监察大队牢固树立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秉持“广泛宣传劳动法规、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监察执法力度”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