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完善制度到降低费用,从提高效能到加强监管,新乡市不断织密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搭建更加公平顺畅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而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去年以来,市财政局先后制定出台多个文件,从制度上科学完善政府采购保障体系。按照“放管服”改革内在要求,通过做“加法”不断加强监管,做“减法”持续简政放权,做“乘法”优化服务质量,做“除法”提升采购效率,提高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内生动力和实际获得感。
在保障公平竞争方面,市财政局印发通知,划出采购行为红线,从严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公平有序竞争;通过构建立体化信用评价监督体系,强化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服务应用,将政府采购信用系统与法院、税务等部门的失信名单系统进行联网,实现信用查询自动比对,禁止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投标,力求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加大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及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参与人员的监督约束,以维护公平竞争、防范廉政风险、保障规范运行。
在服务意识上,专门建立政府采购首席服务员制度,倡导采购人、财政部门为采购工作和供应商做到“全程服务”。为帮助供应商拓宽融资渠道,在“政采贷”基础上创新推出“放新贷——政采快贷”,为供应商营造良性循环的金融环境。另外,利用多个平台做好政府采购惠企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
在交易成本上,通过持续不断的信息化建设和投入,整个政府采购活动实现“无纸化、零跑路、不见面”,最大限度为供应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维权成本。在实现免费进场交易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了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同时,禁止收取一切没有法律依据的费用,真正实现交易“零费用”。
为提升采购效能,除了规范文本和标准化建设,还不断压缩政府采购各流程时间。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5G应用落地县级层面交易平台,借助5G云会议技术和5G技术优势,建立了“双通道”网上评标的新模式,评审专家通过音频、视频在线谈判、在线交流,既减少了聚集风险,又成功实现疫情期间“服务质量不减、服务效率不降”,助力我市灾后重建项目落地及企业复工复产。
在扩大采购透明度方面,去年,我市实现全市各级意向公开全覆盖,使得供应商至少能提前30天了解市场信息并提前做好应标和响应准备工作,极大地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我市在全力推行交易全程“不见面”的同时,在全省率先开展“交易流程全公开”,促使采购交易始终暴露在阳光下,始终被社会和公众所监督。
此外,我市还率先实现跨省远程评标,给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更多的机遇。去年,全年我市共开展远程异地评标24起,其中,跨省1起、跨地市2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