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3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张成刘)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这一规定本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实习期驾驶人在高速驾车时的安全,但总有部分新手司机出于各种原因独自开车上高速。
2月28日晚8时许,南京交警高速七大队突然接到多名车主报警称,在长深高速由北向南程桥枢纽附近,有一辆面包车尾灯不亮,险些引发事故。接到报警后,高速交警立即在前方宁连高速南京主线收费站开展拦截布控。很快,这辆面包车被拦了下来,交警发现车辆后方、刹车灯确实不亮,灯罩还有明显破损。面对询问,开车的驾驶员称自己并不知晓灯光存在故障,开车前也没有进行检查。
调查中,交警还发现该驾驶员的驾驶证尚处于实习期。当交警指出这一问题时,驾驶员指着一旁的副驾驶,辩解自己有老司机陪同。可交警一查,她口中这位老司机则是刚过实习期,驾龄并没有达到3年。最终,高速交警对其实习期违反规定上高速和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机动车上路两项违法,合并处以400元罚款。随后,交警告知可换副驾驶驾驶,或者从前方驶下高速。
交警提醒,高速路上车速较快,新手司机缺乏经验,对路况把握不好,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很难从容应对。出于安全考虑,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这不仅仅是对自身安全的重视,也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负责。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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