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一辆没有牌照的小车,在肇事后逃逸,驾驶员自以为能逍遥法外,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一条朋友圈信息助力交警找到了肇事者。
事发当晚10点左右,江阴交警大队接到货车司机贾某报警称:自己驾驶货车由东向西经过徐霞客镇暨南大道马璜路口时,有一辆无车牌的黑色小车从左侧超车并撞击自己所驾驶的货车,随后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被撞货车打着双闪停靠在路边,车辆左前部有明显撞击痕迹,肇事小车不见踪影。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未发现有任何有用的线索,连夜大面积侦查了周边监控。由于小车并没有悬挂车牌,从车辆外形判断可能是新车,但是由于事发时已是深夜,监控无法看清驾驶人面部外貌特征,这无疑给破案增加了难度,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正当民警准备开展更大范围的侦查时,事故组民警在刷微信朋友圈时,发现好友动态中一个视频内的事故车和逃逸车辆高度吻合,发布动态的是一名汽修厂员工。得到这条重要线索,办案民警立即联系该汽修厂,经核实疑似车辆损坏车况、送修时间等信息与逃逸小车相吻合。民警赶到汽修厂,确认该车两侧车门有明显的新撞击痕迹,且车辆颜色特征与案发时视频中的逃逸车辆一致,民警遂将该车扣至检测站作进一步调查。
交警部门通过维修信息与肇事车送修人取得联系,当天逃逸车辆驾驶人宫某来到交警队自首。据宫某交代,其驾驶临牌车辆从家中出发,在沿暨南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暨南大道马璜路口时,看到前方货车,于是行驶至左转弯车道想从货车左侧超车,超车时发现暨南大道中央隔离带,为避让隔离带石墩,遂向右急打方向避让,于是撞到了货车的左前部。由于其驾驶的这辆新车是客户的,想要掩盖真相,修好再还给客户,于是在下车查看车损后,便驾车逃离了现场。本想瞒天过海,却不想自食其果,宫某不仅要承担汽车维修费用,还要为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