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文物保护标识牌,悬挂安全警示牌,杂草、杂物全部清除,居民擅自垦种的菜地清理完毕,积水问题彻底解决……近日,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对樊村泾元代遗址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这处见证了太仓海运之兴的大型遗址已经风貌一新。
太仓地处“江海要津”,是一座因海运而生、因海运而兴的港城,当年郑和下西洋便在此起锚出海,长期的海运史为太仓留下了天妃宫、海运仓、樊村泾遗址等珍贵海运遗产。樊村泾元代遗址是海运文化的重要印证,于2016年初被发现,经历了近两年的抢救性考古发掘,遗址发掘面积约1.3万平方米,建筑基址分布有序,道路、水系完整,出土的龙泉窑青瓷器、瓷片等文物总量达150余吨,是目前除龙泉窑遗址外规模最大的一处龙泉窑青瓷遗存,被列入“2016年中国重要考古发现”。
考古工作完成后,出土遗物被运走,有关部门对遗址进行回填保护,以确保未来重新挖掘时遗址能保存如初。主管部门在遗址四周设置了围挡,并在内部回填区域竖立了“下有遗址,严禁开挖”的标志牌。
2019年,樊村泾元代遗址被列为第八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说明,应当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立标机关、立标日期等内容。然而,樊村泾元代遗址的标志说明一直没有设立。
2021年11月初,太仓市检察院接到公益诉讼举报线索,称樊村泾元代遗址历史风貌被破坏,亟待整治。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走访。
由于遗址缺少标志说明及相关指引,尽管前期做了一定准备,办案检察官第一次调查时仍然找错了地方,误入附近一个待施工区域。后来与线索提供者再次确认,检察官才到达遗址,发现遗址外围的围挡有一处已经被破开,形成了近50公分的缺口,任何人都可以从该缺口处随意进出遗址。此外,围挡上也没有放置文物安全警示牌。
进入遗址后,检察官发现遗址内部杂草丛生,那块“下有遗址”的标志牌已经掩藏其中,不易被发现了。回填区域内有多处地块种上了蔬菜,遗址西区因地势较低,还有较大面积积水,破坏了遗址历史风貌。
“不知道这块地是元代的遗址啊,更不知道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们以为就是一片普通的未开发地”“经常有人从缺口进去种菜”……检察官前往附近居民区和建筑工地,询问居民和工作人员,发现很多人都不知道遗址的存在。
古遗址蕴含了丰富的历史信息,承载着历史文化,是珍贵的不可再生文化资源。为保护好樊村泾遗址历史风貌,2021年11月18日,太仓市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樊村泾遗址的管理和保护,完善公示信息,加强宣传引导,确保遗址完好并与城市风貌相协调,同时加快提升展示和利用。
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立即研究讨论保护措施。在不影响地下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委托专业绿化公司对遗址内的杂草、杂物、菜地等进行清理,并进行日常维护,同时安排专人监管维护情况。为彻底解决积水问题,相关部门与专业工程团队认真研究后,决定小范围开掘西岸河道,将积水引流,确保地下遗址完好地安眠于地下。
现存遗址风貌恢复后,有关部门在遗址外侧设立了醒目的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和文物安全警示牌,明确告知群众该处遗址的重要信息,并向周围居民和附近建筑施工人员宣传樊村泾遗址的历史和文物保护政策,避免人员误入造成文物破坏。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还在加快推进樊村泾遗址公园规划建设,进一步提升地区文化内涵和文化遗产保护展示水平。
“2021年以来,我院以公益诉讼为依托,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实地走访辖区内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17处,推动保护大型遗址1处、特殊历史建筑2处。接下来,我们将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实地回访等方式,不断强化对文物、历史建筑的常态化、精细化保护,进一步传承好海运文化、海运精神。”太仓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云东表示。
通讯员 卢志坚 吴玉洁 沈咏春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