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警三大队近日依法对魏某的驾驶证进行了暂扣,原因是其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了12分。
前不久,交警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升州路上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涉嫌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违法行为属实,便将摩托车驾驶员魏某传唤至交警三大队,依法对魏某的两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分别是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和同方向有二条机动车道,摩托车不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共计罚款200元,记3分。
但非常不凑巧的是,魏某的驾驶证在此记分周期内已经被记9分了,算上这次的3分,就达到12分了。随即,民警对魏某的驾驶证依法暂扣。魏某需要进行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且通过科目一的考试,方可取回驾驶证,恢复驾驶资格。
通讯员 刘宁 姜福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