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23日讯(通讯员 倪泉 秦晓微 记者 刘浏)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是为了上游网络犯罪转移犯罪所得而进行的“跑分”活动,却仍旧积极组织招募多人进行,近日,犯罪嫌疑人胡成、施华(化名)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21年夏天,胡成通过朋友偶然得知一个渠道,可以加入一些为网络犯罪洗钱的团体。出于好奇和对金钱的渴望,胡成立即加入并进入了很多帮助网络诈骗、敲诈勒索、赌博犯罪所得转移资金的群。胡成也知道了所谓“跑分”即是提供自己的银行卡,通过手机银行把钱转到微信里,再用微信支付扫群里的收款码把钱转移给上家,从而获取一定的好处费的违法犯罪活动。
“一旦被公安机关抓住,只要咬死了自己银行卡上大笔资金是用于网络赌博,顶多罚点款。”违法群中的所谓“上家”如此告诉胡成,也成为了他诱导多人前来“跑分”的“推荐语”。一段时间后,胡成经周江(另案处理)认识施华(化名),施华称其能在启东招募多人进行“跑分”。
2021年10月3日晚至4日凌晨,胡成、施华组织多人在启东市汇龙镇一小区房间内,使用其中一人提供的手机、银行卡进行跑分。当晚银行卡内入账54400元,经公安机关查实,其中便有安徽省一被害人王某被网络裸聊敲诈勒索的43800元。
尝到甜头的胡成等人一发不可收拾,于2021年10月2日至2021年10月23日期间,多次组织多人在启东、南通市区利用各类场所进行“跑分”,帮助上游犯罪转移资金,避免被司法机关追缴,以达到洗钱的目的。其中,胡成负责组织,联系上家派单、提供跑分场所、负责跑分人员的费用结算等,其帮助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65万余元,涉“跑分”22起;施华负责纠集招募各类跑分人员,并负责他们的费用结算,帮助转移人民币76万余元,涉“跑分”25起。
2021年11月,启东市公安局接到线索,发现一男子刘某名下的多张银行卡内有20万元左右的不明资金转账,经侦查发现其中有被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董某的2万余元汇入。2021年11月30日,刘某经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其供述胡成、施华等人的犯罪事实,后案发。
检察官提醒,莫贪小便宜吃大亏,到头来触犯法律害人害己。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本案中,这些参与“跑分”的人员,非法为网络诈骗分子提供个人信息、银行卡、手机号等便利,充当网络诈骗的帮凶,使不少群众遭受财产损失,是触犯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在抵制网络诈骗的同时也要注意个人银行卡的使用,不得出租转借,防止掉入犯罪的陷阱。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