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审计局被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选为第三批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近年来,该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资格,建立行政执法证件集中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在实施审计项目执法过程中,要求审计组人员全部持证执法,严禁无执法证件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严格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深度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将部门的法定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内设执法机构不同的执法岗位,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推行审计执法公示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审计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审计监督全过程进行审理,定期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审查。
该局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台账,落实岗位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的处理结果,进一步促进审计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更好地防范了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