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17日讯(通讯员 王诚 丁璇 记者 陈咏)记者17日从扬州市江都警方了解到一起奇葩案件。当地一男子从城区回农村老家,在家里抓住一位不速之客:“他睡在我家,吃在我家,胆子真大!”
报警群众告诉民警,自己长期住在城区,前不久回到老家,发现一名邋里邋遢的男子竟然住在了自己家里,家里的咸货、罐头等食品,也进了对方的肚子。随后,民警将“流浪汉”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得知他名叫吴某,35岁,安徽人,此前有过两次犯罪前科,都是“借住”他人房屋。
吴某供述,去年下半年,他在上海打工,很快就被辞退,因为没有积蓄,就过上了流浪的生活,从上海流浪到了浙江。“晚上要么随便在哪里将就一晚,要么看哪家没人,就进去住。”吴某交代,一些房屋一看就知道主人长期不在家,他就会在房子里住个两三天,房子里的香烟、食品,他也自作主张地拿来自己享用。在浙江流浪期间,他还“顺便”骑走一辆电动三轮车用来代步,直到车子没了电,随手扔在了路边。
去年年底,吴某辗转来到江苏境内流浪,直至在江都落网。经调查,吴某累计“借住”他人家中10多次,涉及案值1万余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