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全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近日,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三门峡市今冬明春矿山生态修复“清源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利用今冬明春生态修复植树种草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大会战。
《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清源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全面落实市委开展生态修复大会战的首要工作,进一步量化工作任务、细化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编制县级今冬明春矿山生态修复“清源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的获得感和荣誉感,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保护修复事业。
我市通过开展“清源行动”,确保矿山生态破坏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任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个性整改任务基本清零,有主废弃矿山和持证矿山年度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全市生态环境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