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又到了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关键时段。记者昨日在采访中了解到,新乡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各负其责、联合行动,从销售、燃放等方面,进一步织密了禁售禁燃禁放监管网络,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确保大气环境免受烟花爆竹污染。
重点监管 堵住流通销售渠道
1月27日,记者在朱召市场看到,小商品批发门店生意火爆,大红灯笼、春联、窗花等节日用品扮靓节日市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南平正带领督查人员对重点门店进行检查,一方面检查商品质量,另一方面检查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陈南平告诉记者,这些门店过去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两年前我市全面取缔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后,这些门店已改售电子鞭炮。督查人员在一家门店发现了一款电子鞭炮属于“三无”产品,责令商户立即下架,禁止继续销售。
“春节期间,如果不严加监管,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现象极易反弹。”陈南平说,为防止不法商贩偷偷销售烟花爆竹,该局成立了6个节前市场监管督导组,由副县级领导带队,分区域对重点门店进行检查,以堵住流通渠道。一旦发现违法生产、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将依法严惩。
放炮事儿不小 拘留事儿更大
“一共280箱,这是近期卫滨区查获的最大的一起销售烟花爆竹违法案件。”在中同路一个偏僻的门面房里,铁西派出所所长王田宏指着查获的满满一屋子烟花爆竹说,这些包装箱上写着玩具,其实里面都是各种鞭炮,隐蔽性非常强。目前,涉案人员已被釆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违法销售烟花爆竹并非个案。1月25日,自由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摸排检查中,当场查获一家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收缴冷烟花和电光花炮6箱,并依法拘留了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资涉案人员。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种行业管理大队大队长曹宪春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刑事案件3起,办理非法燃放、储存烟花爆竹行政案件90起,行政拘留58人、罚款34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4000余件。
临近春节,公安机关将增加警力、加密布警,加大对非法燃放、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进行非法燃放、存储、经营、运输活动。特别是当前公安机关查处较多的冷烟花、钢丝棉烟花以及小摔炮等常见产品,均属于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燃放。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燃放鞭炮导致AQI爆表
禁售禁燃禁放势在必行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安全隐患较大,也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极大污染。据了解,春节期间,医院里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的患者明显增加。未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前,每年春节期间,我市都会连续几天出现AQI(空气质量指数)爆表,严重影响了我市的大气环境质量,给群众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传统文化需要传承,但其中的糟粕也要摒弃,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已成为大多数群众的共识。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皮俊生告诉记者,为确保禁售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市生态环境局组建了50个督导组,春节期间将分区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希望广大群众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