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8日讯(通讯员 程思 记者 陈咏)28日,高邮警方通报一起案值逾300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行款案中“案中案”,高邮市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进行了判决,这是扬州首起下游犯罪优于上游犯罪判决洗钱案。扬州、高邮两级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专程向警方赠送锦旗致谢。
银行方向警方致谢
警方通报,2020年初,高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一公司非法吸收公众行款案中,发现“案中案”线索,盯案不放,循线深挖,成功侦破王某涉嫌洗钱案,追缴冻结违法所得300余万元。经查,身为非法吸收公众行款案嫌疑人儿子的王某,多次利用他人银行卡,频繁通过取现、存款等方式,帮其父母转移在非吸案件中获取的违法所得300余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做法上,王某通过向他人收购多张银行卡,将父母非法集资的钱转到收购的卡上,再将卡里的钱转给自己,用以买理财产品。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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