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3日讯(通讯员 刘丰 记者 陈咏)小案虽小,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自家养的大鹅失窃、菜农的蔬菜被盗……这些小案件,却和老百姓对居住环境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息息相关。23日,宝应警方通报几起刚刚侦破的案值仅几十、几百元的小案件。案件的“主角”,鹅、香菇、西蓝花,迎来各自的“高光时刻”。
警方通报,近几日,曹甸镇老董家养殖的4只大鹅不翼而飞,这可急坏了老董。情急之下,老董打电话报了警。接警后,宝应县公安局曹甸派出所民警展开调查。经查看老董家安装的公共监控,发现在案发前一天凌晨2时许,鹅圈周边出现三名驾车路过中年男子,3人抓着嗷嗷大叫的鹅迅速离开现场。然而,由于光线较暗,画质模糊,如何查找违法嫌疑人,给民警出了难题。为查找违法嫌疑人,民警通过细致走访,调取大量沿途视频监控,寻找大鹅的身影,终于成功锁定了三名嫌疑男子,几经周折将违法行为人抓获归案。
指认偷菜现场
经调查,这三名男子皆为夜钓发烧友。当天晚上,三人相约夜钓,空手而归驾车路过鹅圈周边,决定偷鹅以“不虚此行”。三个人一人望风,另外二人翻进鹅圈,抓走四只大白鹅。到手后,三人驾车找了一个农贸市场将鹅宰杀,又找了一家饭店加工偷来的大白鹅,美餐了一顿。没想到,警察这么快就找上了门,三人感叹“偷来的鹅肉,不好吃!”民警将损失的500元钱送给老董时,老人一展愁容,不停地夸赞民警对老百姓负责。
记者还了解到,前不久,在曹甸农贸市场经营蔬菜的郝师傅查看监控时,发现自己店铺里蔬菜被盗,虽然价值不高,但还是报了警。没想到过了两天,偷菜的身影再次出现,两个老奶奶为了占小便宜,带着小包来偷菜,先后偷了三斤香菇、两斤西蓝花、三斤金针菇,大约价值30元。出警的曹甸派出所民警认为,如果不及时侦破这些小案件,还会让违法行为人产生侥幸心理,给群众造成更大损失。围绕西蓝花和香菇的位置,民警发现了两名违法行为人的踪影。由于案值较小,民警对嫌疑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嫌疑人对当事人进行了赔偿。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