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江苏盱眙法院负责环境资源行政审判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丁德平,冒着严寒,专程到宿迁市泗洪县双沟镇洪泽湿地一处堤坝,勘察一件请求撤销行政处罚案件现。
高某某在自己承包的堤坝坡面栽种树木,2019年2月办理了砍伐证对树木进行砍伐,但在砍伐当中,越过砍伐证规定的区域多伐55棵树,被人举报后,泗洪县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高某某对行政处罚不服,并进行了申诉和行政复议,认为没有越过规定区域砍伐,在自己的主张没有得到支持后,又向盱眙法院提起撤销行政处罚之诉。丁庭长此行就是为公平公正审理案件进行现场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