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4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王立) 12月22日上午11时23分,南京交警七大队警力在龙潭街道兴隆路段对往来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中型罐式货车形迹可疑,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下接受检查。
检查过程中,交警闻到车身散发刺鼻的气味,后通过询问得知,驾驶员蒋某为了多赚点钱,竟打起了非法买卖柴油的主意,在未取得任何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购置柴油、加油枪等材料设备,将一辆报废罐式货车改装成一辆“移动加油车”,俨然就是一个移动的“炸弹”。随后,交警依法将改装车辆扣留,并配合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示,非法运输、买卖成品油,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和非法经营犯罪,在没有任何安全设备或措施的条件下非法制造、运输、储存、私卖等危险的行为,极易因处理不当引发燃烧、爆炸等后果,危害公共安全,请广大司机朋友到正规加油站加油,千万不要贪图便宜。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