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小轿车撞倒电动车现场。
扬子晚报网12月22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12月21日,南京江宁淳化交警中队的民警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称,在临川街与府前路路口,发生了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碰撞的事故。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辆正在拐弯的小轿车停在路口,而一辆电动车离轿车数米远,疑似被撞飞的。
民警经调查得知,孙某因赶时间上班,在驾驶轿车沿临川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府前路路口左转弯时,既未减速,也未注意观察,而且还是逆向行驶,准备一把头通过路口。
然而,与此同时,沿府前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该路口的李某,正常骑行电动车行经该路口时,因孙某驾驶的轿车突然驶出,让李某猝不及防,结果被车头撞倒。李某虽然人和车摔倒在地上,所幸只是软组织挫伤,身体并无大碍。
因孙某驾驶机动车途经路口向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的左侧转弯。为此,民警依法判定孙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车辆转弯时,要注意观察道路环境,牢记“左转转大弯、右转转小弯”,减速安全通过路口。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