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顶尖实力的游戏账号,有玩家利用虚假身份证注册了20个“小号”,向“大号”输送资源,后被运营商全部封禁,玩家遂将运营商告上法庭,索赔1万元。
杭州互联网法院近日对这起网络游戏封号引发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据介绍,原告夏某是一款网游玩家,用家中4台电脑注册了20个账号,在同一网络IP环境下同时使用4台电脑登录游戏,利用这些账号获取、转移游戏内虚拟物品。同时,夏某借助“虚拟公民身份证号生成器”生成若干虚假身份证号码,完成16个账号的实名认证。
今年3月,游戏运营商某科技公司认为夏某的20个账号属同一IP地址,违反用户协议“不得通过非正常方式获取游戏虚拟物品”等规定,将其全部账号封停。经申诉,夏某被允许恢复10个。
夏某认为,其实名认证时提供的部分身份信息源于网络随机生成的虚拟身份证号,根据相关工具的声明,虚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属随机生成,不涉及隐私泄密。且家中有多台电脑设备,为追求游戏乐趣同时养成多个账号是常见的做法,未违反用户协议,被告无权封停账号、侵占其虚拟财产。
科技公司辩称,夏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多个账户进行游戏牟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中对账户实名制的要求,且其使用多个账号获取并转移游戏资源,违反相关用户协议,封禁所有账户合法合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夏某注册涉案游戏账号为玩家,即与被告形成网络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应遵守服务协议。游戏平台运营方有权制定平台治理规则,规范用户行为,维护游戏环境。
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与玩家守则规定,禁止用户创建角色/账号多于6个、禁止用户用同一IP登录同一游戏角色/账号多于6个。夏某在同一时间段注册20个账号,在同一IP环境中登录,且存在利用账号获取、转移游戏内虚拟物品的行为,违反平台规则,影响游戏的运营环境。同时,考虑到夏某通过虚假身份信息注册16个账号等,运营方认定其行为严重扰乱游戏秩序,对账号进行封停符合服务协议约定,不存在违约或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