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11月22日讯 (通讯员 崔贺 记者 薛玲) 经专业机构鉴定,南京海关所属新生圩海关此前在入境人员携带行李中查获的一批皮制品,为爬行纲鳄目物种的动物皮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新生圩海关查获濒危鳄鱼皮制品。 崔贺 摄
新生圩海关关员此前在对入境人员携带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中违规携带疑似鳄鱼皮制钱包2个、皮带1条,重量为920克。
经送样鉴定,确认这些物品为爬行纲鳄目物种皮制品。据悉,鳄目物种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的列明物种,实行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海关关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珍贵稀有野生动植物物种及产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