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猎狐”行动以来,自治区公安厅及南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对潘某生的缉捕工作,多次组织专题研究,紧抓不放。经过大量的工作,2017年2月,获悉潘某生已潜逃至菲律宾马尼拉市一带,南宁市公安局迅速报请自治区公安厅和公安部“猎狐办”支持与指导,进一步追查潘某生的具体藏匿地点。
2017年10月29日,在公安部“猎狐”专项行动办公室和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派员随公安部工作组赴菲律宾开展追逃工作。在境外,工作组克服发案时间长、案情线索少、嫌疑人几经搬迁行踪不定等困难,在菲律宾有关执法部门的大力协助下,锁定了潘某生最新的居住地。
2017年11月10日,工作组会同菲律宾移民局成功将潜逃20年的潘某生抓获。12月5日下午,警方顺利地将潘某生押解回邕。
潜逃至国外20年的犯罪嫌疑人潘某生被押解回邕。
对话
“我犯了一生最大的错误”
“我们已将犯罪嫌疑人潘某生押解回邕,请指示!”12月5日下午,负责押解犯罪嫌疑人潘某生的民警向前来接站的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傅江副总队长汇报。傅江副总队长进行相关指示后,民警押着潘某生出站。在走上台阶时,民警细心地提醒潘某生注意脚下的台阶。
过了一会,民警押潘某生上警车后,考虑潘某生年纪比较大,警方安排记者对他进行了短暂采访——
记者:“这20年,潜逃至国外,是怎么过来的?”
潘某生:“东躲西藏。”
记者:“为何不早点回来投案自首?”
潘某生沉默不语。
记者:“这20年来,你有没有想回南宁看望家人?”
潘某生:“想过,但是没有护照、没有钱。”
记者:“你犯下的案件让家人受到影响了吗?”
潘某生:“肯定会受到影响。”
记者:“对你20年前所做的事情,你有什么想法?”
潘某生:“我犯了一生最大的错误,贪念改变了我的一生。”
追逃
嫌疑人没想到警方还在找他
为了将潘某生抓获,并押解回国,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六大队刘胜春副大队长已在菲律宾忙了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而在20年前案发时,他还未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工作。
这么多年过去了,南宁警方一直没有放弃追捕已逃至菲律宾的潘某生。案发后,当时尚未离婚的潘某生携带情人私奔,并潜逃至菲律宾。在菲律宾,大部分华侨祖籍福建,会讲闽南话,而潘某生不会讲闽南话,所以他跟外界的交往并不多。虽然在诈骗得手后,潘某生分到了钱,但他潜逃后,有一部分钱在做生意时被骗了,剩下的钱渐渐地也花完了,生活非常拮据,只能偷偷摸摸出去打零工维持生计。
当工作组汇同菲律宾移民局对潘某生进行抓捕时,他孤身一人正住在菲律宾一栋8层高的公寓里,生活非常贫穷。原来,潘某生和其情人早已分手,情人回国后,他便一个人在菲律宾生活。而妻子、儿子和女儿一直居住在南宁。
“真没想到已过了20年了,你们还在不停找我。”当工作组会同菲律宾移民局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潘某生抓获时,潘某生感到非常惊讶。在民警讯问潘某生时,潘某生忍不住掉下眼泪。“我在菲律宾过的日子生不如死。”潘某生告诉民警,他潜逃后,不仅生活困难,心理压力也很大,惶惶不可终日。有好几次,他已走到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门口想投案自首,但又担心受到法律的制裁,就离开了。这20年来,潘某生从来不敢跟在南宁的妻儿联系,手机也不敢用。
潘某生说,他现在被南宁警方抓获了,他也终于得到了解脱。
针对此案,公安机关提示,境外不是避罪的天堂,规劝尚未归案的在逃嫌疑人认清当前形势,摈弃侥幸心理,尽快归国投案自首。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于处罚”。(本文原题为《 男子诈骗1620万元后携情人潜逃菲律宾 20年后落网》)